時間:2018-07-24 16:25:25 來源:
廣東省公共服務事項 (事項編碼:30004400019712126X04441621)
自來水安裝申報辦事指南
紫金縣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 2016-01-15發布 2016-02-01實施
一、受理范圍
1.辦理新裝自來水用水戶申報安裝。
2.滿足以下條件的,予以辦理:
1、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
2、用戶報裝地點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
二、設立依據
1. 《城市供水條例》 第二十四條。
2. 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 第二十四條。
三、實施機關
本事項辦理機關為紫金縣自來水有限責,分為一級,分別為區(縣)級。
1.權責劃分(縣):
縣(區)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本縣(區)新裝自來水用水戶申報安裝相關事
四、辦理條件
1.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,予以辦理
1)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
五、申請材料
申請材料的形式分為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:
1. 紙質材料:紙質申請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復印件。復印件大小應與原件相符,內容清晰,并加蓋申請人公章(簽名);手寫內容應當字跡工整、清晰;加蓋的公章須與申請人名稱完全一致。
2. 電子材料:電子申請材料采用pdf/jpg/doc格式,單個文件大小不能超過4m;文件應原件彩色掃描,內容清晰、完整,以單個文件命名,文件名稱應與申請材料名稱一致;對可以使用電子章的申請材料,應確保該文檔完全加密,無法進行其他修改。
材料名稱 |
要求 |
原件 份數(份/套) |
復印件 份數(份/套) |
紙質/電子版 |
申請人身份證 |
持有人簽名 |
1 |
1 |
紙質 |
授權委托書 |
持有人簽名 |
1 |
1 |
紙質 |
六、辦理時限
受理時限:1工作日。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作出受理或不受理決定
法定辦理時限:10工作日。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流程
承諾辦理時限:5工作日。于5個工作日完成申報安裝
七、服務收費
收費環節:申請人向自來水窗口提出申請—資料審查—受理—現場查看—批準—預交費用—安裝—現場驗收—結算開發票。
繳費地點: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室。
繳費時間:工作日。
繳費方式:現金,
收費項目1:自來水安裝申報。
收費標準: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標準、《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》(GB50500-2008)。
收費減免情形:無。
收費依據:《城市供水條例》 第二十四條:用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計量標準和水價標準按時繳納水費。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: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戶,必須按定額用水,并按時繳納水費。超計劃用水的,必須同時繳納超計劃用水加價水費。超計劃用水加價水費的收取標準由市、縣人民政府確定。
八、辦理流程
窗口辦理流程:
1.申請人到窗口提出申請,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。
2.受理人員校驗申請材料,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作出作出受理決定。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,并材料齊全、格式規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并出具《申請受理決定書》;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的,不予受理并出具《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》;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補正的,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,出具《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》,申請人按要求補正材料后重新申請受理。申請材料可當場更正的,申請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
3.審批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,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。符合條件的,出具許可證書;不符合條件的,出具《不予許可決定書》。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,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并出具《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》,申請人按要求補正材料后重新申請受理。
4.送達人員告知申請人辦理結果。申請人通過自取或郵寄的方式取得批準文書(許可證書)或《不予許可決定書》。
本事項的窗口辦理流程見圖1
網上辦理流程:
無
九、窗口辦理地址
窗口名稱:紫金縣公共服務中心自來水窗口
窗口地址:紫金縣沿江路62號
窗口電話:7889028
十、咨詢、投訴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
1.申請人可通過電話、網上、窗口等方式進行咨詢和辦理進程查詢。咨詢和查詢的相關信息見網址:,可電話查詢(0762-7889028)或窗口查詢。
2.申請人可通過電話、網上、窗口等方式進行投訴。相關信息見網址:,可電話投訴(12345、0762-7822352)或窗口投訴。
3.申請人對本事項的辦理結果有異議的,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。行政復議:部門名稱:紫金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;地址:紫金縣秋江東路38號黨政大樓八樓;電話:0762-7822844;網址:無。
行政訴訟:部門名稱:紫金縣人民法院;地址:紫金縣香江中路34號;電話:0762-7839026;網址:無。